欧盟符合性声明法规 (EU) 2023/1542

制造商:梅州市博富能科技有限公司

21700 本型号电池信息 本型号电池信息

文档编号:No. BFN-DEMO-2026-001

1. 电池型号与识别

1. 电池型号与识别
电池名称 圆柱锂离子电池 21700
电池类别 —
电池类型 二次电池(可充电)
型号 21700
批次号 —
重量 约 68 g
产品概述 高容量三元(NCM)圆柱电芯,能量约 17.3 Wh,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便携储能等场景。符合 EU 2023/1542 电池法规。
生产地 —
适用灭火剂 —
关键原材料

外壳:镀镍钢壳;正极:镍钴锰酸锂(NCM);负极:石墨;隔膜:聚烯烃微孔膜;电解液:六氟磷酸锂有机溶液。

其他有害物质 —

2. 制造商与欧盟授权代表

制造商

制造商
名称 梅州市博富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大浦县三河生产工业区
邮编 513329
网址 https://www.bfnbattery.com
邮箱 bfn@bfnbattery.com

欧盟授权代表

内容正在建设中

3. 责任声明

本符合性声明由制造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发布。

4. 声明标的

(演示文本)本声明适用于表中所列型号的可充电与一次电池产品。产品在投放欧盟市场前已完成符合性评定,本声明由制造商单独出具。

5. 符合的联盟法案

我们梅州市博富能科技有限公司,特此声明,我们根据以下规定生产和制造了目标电池: 电池法规(欧盟)2023/1542,特别是第6至10条e款以及第12、13和14条。 相关欧盟协调标准如下:REACH指令1907/2006及相关修正案 梅州博富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客户之间约定的技术规范:锂离子圆柱电池规范。 本符合性声明由我们全权负责发布

其它适用法案:

  • 标签与标记:按 Art.13 标注容量、化学体系、生产日期与分类回收标志。
  • 生产者责任延伸:已在成员国完成生产者注册,履行回收与报告义务。
  • 电池护照:本站二维码指向型号合规信息页,提供公开数据。
  • 尽职调查:按 Art.47–53 建立供应链尽职调查政策与年度复核机制。

6. 协调标准与技术规范

内容正在建设中

7. 合格评定

本声明依据法规 (EU) 2023/1542 附件 VIII 模块 A(内部生产控制)作出;无公告机构介入。

(演示文本)适用的符合性评定程序为附录 VIII 模块 A(内部控制生产)。在该程序下,制造商承担确保产品符合法规全部适用要求的全部责任,并将技术文档与欧盟符合性声明自最后一批产品投放市场之日起保存 10 年。

8. 附加信息与签署

(演示文本)产品本体或包装上已加贴 CE 标记与分类回收标志,并标注容量与化学体系;CE 标记高度不小于 5 mm 且清晰、不易磨损。标签图与图标含义见本型号详情页的「电池标签图片」与「标签图标说明」两块。

以下图标可能出现在电池本体或包装标签上,用于提示分类回收、有害物质与合规信息;图标含义以本表为准。(演示数据:图标图片需在后台「标签图标说明」页逐条上传。)

标签图标说明
图标名称含义
图标 CE

产品符合适用的欧盟法规要求(含 EU 2023/1542 电池法规),并已编制欧盟符合性声明(DoC)。

图标 请将电池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符号

警告防止误吞或不当操作风险,尤其对儿童。

签署代表: 梅州市博富能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博富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点 广东梅州
日期 2026-03-01
代表人 (演示)质量负责人
职务 质量负责人

签名